南昌醫保繳費標準

南昌醫保繳費標準

職工醫保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在職職工共同繳納,繳費比例為8%,其中單位部分為6%,在職職工個人部分為2%,個人繳費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 。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 由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比例為8% 。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單位的在職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新增在職參保職工以其起薪之月工資為基數) 。在職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南昌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繳費基數按南昌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計算;在職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高于南昌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出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


城鄉居民醫保
1、連續參保繳費人員:
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繳費標準暫按2019年標準執行,每人繳費250元 。2019年已按220元標準繳納個人參保費用的,差額30元部分,在繳納2020年城鄉居民醫保個人費用時一并補繳 , 每人繳費280元 。

2、中斷參保繳費人員:
續保時應自2016年參保年度起補繳個人應繳未繳的參保費用,補繳后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比如,2016年、2017年、2018年已繳費,2019年應保而未參保繳費的,每人繳費540元 。2016年、2017年已繳費,2018年、2019年應保而
3、未參保繳費的:
每人繳費750元 。2016年已繳費,2017年、2018年、2019年應保而未參保繳費的,每人繳費930元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應保而未參保繳費的,每人繳費1050元 。
【南昌醫保繳費標準】需要注意的是 , 2019年未正常繳費人員(包括中斷、欠費人員),10月1日后,需參保人到參保所在縣(區)醫保經辦機構,由醫保業務人員手工核定費用后 , 傳遞給稅務部門進行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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