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人才引進落戶政策

武漢人才引進落戶政策

武漢人才引進落戶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一、國家、省、市評定的人才落戶
申請條件:
入選國家“千·人計劃”、湖北省“百·人計劃”、“武漢黃鶴英才(戰略科技人才、產業領軍人才、優秀青年人才)”、“武漢工匠”以及東湖新技術開發區“3551”光谷人才計劃等國家、省、市高層次人才,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請落戶 。

二、高級專業技術人才落戶
申請條件:
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在武漢市就業創業的,可以申請落戶 。

注:在新城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在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 。
三、中級專業技術人才落戶
申請條件:
中級專業技術人才在武漢市就業創業1年以上的,可以申請落戶 。

注:在新城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在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 。
四、高技能人才落戶
申請條件:
取得高級技工、技師和高級技師職業資格后,在武漢市連續就業創業1年以上的人員,可以申請落戶 。
注:在新城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在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 。
五、學生(人才)集體戶滯留人員落戶
申請條件:
武漢地區學生集體戶、生就業指導中心集體戶(武昌區丁字橋路110號、武昌區中南二路77號、武昌區洪山路8號)滯留超過3年以上的人員 ,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
1、在漢就業創業;
2、在本市依法取得自有房屋;
【武漢人才引進落戶政策】3、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結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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