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收養登記規定 南京收養孩子需要什么條件和手續

南京收養登記規定 南京收養孩子需要什么條件和手續

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棄嬰(兒),由該機構向其集體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棄嬰(兒)基本情況證明;
(二)公安機關出具的棄嬰(兒)撿拾證明;
(三)社會福利機構發布的公告期60天的尋親公告;
(四)公告期疑似棄嬰(兒)代養協議;
(五)兒童福利機構收養資格證明;
【南京收養登記規定 南京收養孩子需要什么條件和手續】(六)公安機關出具的棄嬰(兒)DNA比對信息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