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投靠親屬落戶所需材料

武漢投靠親屬落戶所需材料

湖北全省投靠親屬落戶申請材料清單
1.《申報戶口登記表(投靠親屬落戶)》(必須)
【武漢投靠親屬落戶所需材料】2.居民戶口簿(擬落戶人及被投靠人)(必須)
3.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必須)
4.擬落戶人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情況說明(必須)

5.親屬關系證明(必須)
6.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必須)
申請條件:
年滿60周歲以上的孤寡老人或者14周歲以下的孤兒,可以申請投靠直系親屬或者監護人落戶 。

注:1、投靠到農村地區的,按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
2、孤寡老人投靠親屬的,需提交社區(村委會)出具的無子女證明;孤兒投靠親屬的,需出具父母《死亡證明書》 。
3、此項“親屬關系證明”具體為以下材料之一:

(1)孤兒生父母所在單位或者被投靠人單位《工作履歷表》能反映孤兒與被投靠人關系的,需出具《工作履歷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不能反映孤兒與被投靠人關系的,由被投靠人提供司法公證書(證明親屬關系);
(2)孤老投靠親屬的,投靠人所在單位或者被投靠人所在單位《工作履歷表》能反映孤老與被投靠人關系的,需出具《工作履歷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不能反映孤老與被投靠人關系的 , 由被投靠人提供司法公證書(證明親屬關系);原籍
收費標準:免費
承諾期限:2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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