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子女教育個稅專項抵扣監護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嗎?

廣州子女教育個稅專項抵扣監護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嗎?

2019年1月1日起,納稅人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
廣州子女教育個稅專項抵扣監護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嗎?

【廣州子女教育個稅專項抵扣監護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嗎?】答:可以,前提是確實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
子女的范圍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 。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監護的非子女 。
子女教育的扣除標準是多少?
答: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
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間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 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只有這兩種分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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