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租房補貼第二年申請條件一覽

杭州租房補貼第二年申請條件一覽

※參保條件
從領取上一筆補貼后次月起開始計算,在杭州用人單位社保連續參保(不含補繳)6個月 。連續參保時長從畢業(含畢業時間所在月份)后起算,其中參保單位均需符合杭州用人單位條件 。
※用人單位條件

①企業:稅務登記注冊在杭州市 , 且依法在杭州繳納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各類企業 。
②行政事業單位:市本級所屬或區、縣(市)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包含體制上實行雙重管理 , 在我市各級機構編制部門辦·理登記發證手續的事業單位) 。

③其他用人單位:發證機關為市級或區、縣(市)級政府管理部門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等 。
※申請時間

【杭州租房補貼第二年申請條件一覽】(1)在2021年10月15日之前已經申領過第一筆租房補貼的人員
視作已完成2次補貼領取,第3次補貼續發可以在第一筆補貼兌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請 。舉個例子 , 小明在2021年9月領了第一筆1萬元的租房補貼,下一次申請是2021年9月+18個月(即2023年3月后) , 補貼標準和發放次數按現行政策執行 。
(2)在2021年10月15日之前已經申領過前兩筆租房補貼的人員
視作已完成4次補貼領??,?次補貼續發可以在第二筆補貼兌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請,可參照上面例子自行計算 。
(3)從2021年10月15日(含)起申領租房補貼的人員
從上一筆補貼次月算起,連續繳納6個月社保領下一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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