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標準 重慶以工代訓培訓補貼申請

條件+標準 重慶以工代訓培訓補貼申請

條件及標準如下:
1、補貼對象為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參保的企業、民辦非企業社會組織、個體工商戶等吸納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連續登記失業兩年以上人員、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 。

補貼標準不超過500元/人·月,每人每年不超過6個月 。
2、對中小微企業吸納貧困勞動力、貧困家庭子女就業(需在本企業工作并與本企業簽訂12個月及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并開展以工代訓,以及參保的中小微企業吸納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連續登記失業兩年以上人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簡稱“兩后生”,開班時間在畢業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就業(需在本企業工作并通過本企業全部繳納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并開展以工代訓的,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職業培訓補貼 , 補貼標準為500元/人.月 , 最長不超過6個月 。
【條件+標準 重慶以工代訓培訓補貼申請】補貼標準為200元/人.月 , 最長不超過3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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