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居住證積分落戶條件

武漢居住證積分落戶條件

同時符合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參加本市社會保險、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等4個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申請積分入戶 。
居住證相關指標說明:
具體認定標準 【武漢居住證積分落戶條件】

以公安部門信息管理系統記錄為準 。(在武漢公安局辦理的正規證件) 。
需提供的證明證件
武漢市居住證 。
指標及分值
居住證指標 , 最高分值60分 。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每滿1年積6分 。40周歲以下的申請人,曾在武漢城市圈城市辦理居住證的,居住年限納入我市累計認可 。
審核認定部門
武漢市公安局 。
注意事項
審核發現提供虛假或偽造證明材料的,5年內不予受理;已經入戶的,予以注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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