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生兒參保指南

南昌市新生兒參保指南

【南昌市新生兒參保指南】新生兒出生之日起視同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憑出生證明和戶口簿等材料在出生后6個月之內辦理參保手續,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含大病保險待遇) 。新生兒按規定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大病保險待遇 。
城鎮居民

1、參保人父母攜帶本人戶口簿、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 免冠一寸白底彩色證件照一張 , 向戶籍所在地縣(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參保;
2、縣(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受理并審核 , 對符合參保條件且資料齊全的,收取相關資料并辦理參保登記,生成個人社保編號;

3、參保人憑個人社保編號 , 前往指定聯網銀行繳納醫療保險費后,領取銀行開具的進賬單;
4、縣(區)醫保局整理好參保人制卡所需資料 , 報送省人社信息部門制作社會保障卡 , 完成后接收并發放給參保個人;

農村居民
1、參保人父母攜帶本人戶口簿、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免冠一寸白底彩色證件照一張,向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工作人員申報參保;
2、村委會工作人員受理并審核,對符合參保條件且資料齊全的,收取相關資料并辦理參保登記,填寫參保人員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按規定收取醫療保險費后開具收款收據(一式三聯,一聯給參保人,一聯村委會留存,一聯上報);
3、村委會工作人員在收齊本村參保人員繳費款后,在一定時間內統一匯總將新參保人員的信息登記表、收款收據(一聯)等交鄉(鎮)醫保所(后續程序按正常農村居民首次參保人員參保繳費程序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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