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醫療保險繳費指南

太原醫療保險繳費指南

【太原醫療保險繳費指南】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 。不按時足額繳納的 , 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 。太原本地寶太原醫療保險專題為你帶來太原醫療保險查詢 。
繳費基數
現行我國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計算一般以本人工資確定,本人月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月工資總額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 。繳費基數一旦確定,一年內不能改變 。
2019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57987元 , 月平均工資為4832元 。以此為依據 , 確定2020年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標準為14496元 。
為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今年太原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月繳費基數標準2739元 。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按2739元核定,大病醫療保險費(目前為每人每年96元)從個人賬戶中予以劃撥繳納 。按照農民工參保辦法立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繳費工資基數按實際申報,但不得低于4832元/月,不得高于14496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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