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積金商轉公注意事項

武漢公積金商轉公注意事項

武漢公積金商轉公注意事項
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貸款”)是指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將本人已辦理且尚未結清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以下簡稱“原商貸”),轉為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委托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托銀行”)發放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以下事項需要注意:

一、轉貸人因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原配偶申請解除抵押擔保的,可以持法院離婚裁決書或者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以及明確房屋產權及貸款債務歸屬于轉貸人等情況的具結書,到公積金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
二、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轉貸人可申請抵押物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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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商貸不能轉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

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 。
原商貸房屋為聯名購買的,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婚姻關系聯名購房除外) 。
原商貸借款人已離異 , 經法院判決或裁定、或離婚協議中明確其房屋產權歸屬已不在原商貸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貸借款人或配偶都不能辦理商轉公貸款 。
四、商轉公貸款應當在原商貸銀行辦理 。原商貸銀行必須是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的受托銀行 。
五、公積金中心負責商轉公貸款的審批和管理;受托銀行負責繳存職工的貸款咨詢、貸款申請、貸款受理、貸款初審、貸款復審、合同簽訂、抵押落實、貸款發放、貸款歸還、貸后管理等日常貸款業務的辦理 。
商轉公貸款必須辦理階段性擔保手續 。
【武漢公積金商轉公注意事項】商轉公貸款的受理與發放,應當執行我市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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