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新區公租房申請人隱瞞虛報處理辦法

上海浦東新區公租房申請人隱瞞虛報處理辦法

申請人(申請家庭)弄虛作假,隱瞞本人、家庭人口、住房等狀況或偽造相關證明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 , 除取消申請人已取得的申請資格外,區公租房運營機構應當向區住保中心通告,由區住保中心按照以下規定對單身申請人(申請家庭主申請人)予以處理:在適當范圍公開通報其隱瞞虛報行為;記錄其不良信用信息 , 并按規定納入上海市個人信用聯合征信系統,供有關社會主體依法查詢使用;取消其五年內再次申請本市各類保障性住房的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上海浦東新區公租房申請人隱瞞虛報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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