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醫保家庭共濟辦理指南 福建 醫保共濟

福建醫保家庭共濟辦理指南 福建 醫保共濟

【福建醫保家庭共濟辦理指南 福建 醫保共濟】辦理條件
家庭共濟賬戶遵循自愿原則設立,用于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親屬(以下簡稱家庭成員)之間健康綜合保障 。其中,家庭成員應屬于我省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 。
可用金額

家庭共濟賬戶資金為個人賬戶結余資金超過2000元的部分,經參保職工本人授權后從個人賬戶劃出 。
家庭共濟賬戶資金支付范圍

1.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發生的由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非疾病治療類除外)、接種預防性免疫二類疫苗的費用;

2.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準字號、中藥飲片)、醫療器械(食藥監械字、藥監械字)和消毒用品(衛消字)的費用;
3.在規定的健康體檢機構健康體檢的費用;
4.繳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保費;
5.購買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補充保險;
6.其他符合個人賬戶支付范圍的費用 。
辦理渠道
可以通過醫保經辦窗口申請設立(變更、取消)家庭共濟賬戶,也可以通過閩政通APP申請設立(變更、取消)家庭共濟賬戶 。
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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