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入口 廣州失業保險金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申請流程


【附入口 廣州失業保險金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申請流程】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入口: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
第一步:進入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然后進行實名認證登錄 , 然后在頁面中找到【失業保險】-【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如下圖所示:
第二步:在【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失業保險金網上申領】,根據系統頁面提示進行操作,如下圖所示:

拓展:廣州失業保險金待遇發放標準

例如:張三在廣州市參加了6年失業保險,符合失業保險金申請條件,享受期限計算為前4年可享受4個月待遇,超出4年部分可享受4個月待遇 , 享受期限一共為8個月 。
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90% 。
備注:原農民合同制工人待遇計算辦法,按照《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執行 。具體計算辦法如下: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90% 。
1.2014年7月1日前失業的:

繳費滿一年,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其本人失業前所繳費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的20%計發一次性失業生活補助金,每多繳一個月加發月平均繳費工資的2% 。(需在原用人單位辦理減員手續的次月起60天內,向單位注冊所屬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90% 。
2.2014年7月1日時處于參保狀態,其后失業的:
(1)2014年7月1日前的繳費時間不滿十二個月的,繳費時間與2014年7月1日后的繳費時間合并計算 , 失業保險待遇按照新失業條例執行 。
(2)2014年7月1日前的繳費時間滿十二個月的,其中的十二個月繳費時間與2014年7月1日后的繳費時間合并計算 , 失業保險待遇按照新失業條例執行;超出十二個月的部分,每滿一個月按照失業前十二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百分之二的標準計發一次性生活補助 。
注:按照相關文件規定,自2021年12月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廣州市失業保險金由1890元/月同步調整為2070元/月;按照失業待遇發放規則,2021年12月的失業保險金,將于2022年1月按調整后的標準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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