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職工養老保險賬戶余額退還條件一覽

杭州職工養老保險賬戶余額退還條件一覽

退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參保人員死亡后 ,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2.職工在職期間出國、出境定居 , 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申請一次性退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3.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可以申請一次性退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4.在國內工作的外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回國的,可以申請一次性退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 , 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杭州職工養老保險賬戶余額退還條件一覽】5.港澳臺居民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條件前離開內地(大陸),經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可以將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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