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籍新生兒在南京出生落戶需要什么

外地戶籍新生兒在南京出生落戶需要什么

需要滿足以下辦理條件:
符合辦理條件的,即可簽署《長三角跨?。ㄊ校┬律牖С信凳欏?,留存郵寄信息及聯系方式并提交辦理材料原件 。
 ?。?)新生兒在滬蘇浙皖三省一市全域內出生,并已取得《出生醫學證明》;
 ?。?)新生兒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滬蘇浙皖三省一市戶籍居民;

?。?)新生兒系婚內生育,且父母雙方戶口薄上登記的民族成份一致 。
滿足條件后準備辦理材料:
(1)新生兒父、母《居民身份證》 。
(2)新生兒父、母《居民戶口簿》 。【外地戶籍新生兒在南京出生落戶需要什么】

(3)新生兒父(母)《結婚證》 。
(4)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 。
首次辦理南京出生證
1. 《出生醫學證明》為全國統一法律文件,一人一證一編號 , 一旦新生兒姓名打印在出生證上 , 便不能修改或涂改 。請慎重考慮新生兒姓名 。新生兒可以隨父或隨母姓 , 姓名用字必須準確,如需用冷僻字 , 須事先去申報戶口的派出所咨詢 。

2. 《出生醫學證明》需要由母親親自辦理,如母親不能來辦理,需提供母親簽字的委托書 , 以及領證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
3. 辦理時需攜帶《江蘇省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籍人士攜帶護照及復印件,港澳臺同胞提供港澳通行證或者臺灣通行證及復印件 。
4. 未提供新生兒父親信息的,新生兒母親應當提供本人簽字的書面聲明 。
5. 對于新生兒母親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住院分娩登記的產婦姓名等相關信息不一致的 , 領證人應當提供戶口登記機關的相關證明,及法定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
6. 特殊情況按上級文件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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