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下發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養殖場的通知

安徽省下發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養殖場的通知

安徽省農業委員會關于做好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關閉或搬遷工作的通知
各市農委,合肥市畜牧水產局、阜陽市畜牧獸醫局,廣德、宿松縣農委:
為貫通落實《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皖政〔2015〕131號)精神,各地農業部門詳細執行牽頭協調職責,踴躍有序推進禁養區劃定工作,目前全省縣(區、市)政府相繼斷定了本地區禁養區劃定范圍 。為確保2017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簡稱養殖?。?下同)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請求
1.基本原則:關閉或搬遷工作,要嚴厲遵循有關法律規定,維持政府領導 , 部門配合,各負其責,合力推進 。

2.工作目標:1-3月份 , 各縣(區、市)政府出臺禁養區關閉或搬遷工作實施方案;4-6月份,根據職責分工,盡成禁養區養殖場數量界定、固定資產評估和制定關閉或搬遷費用補償等工作;7-12月份,實施并盡成關閉或搬遷工作 。
二、主要任務
1.開展實地調查 。各縣(區、市)農業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開展禁養區情況調查與統計工作,繪制四至地圖,摸清養殖場分布情況、生產能力、年出樂劓欄量、投資等情況,列出禁養區內需要關閉或搬遷的養殖場清單 , 所有資料登記造冊存檔 。調查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 。

2.制定工作方案 。農業部門要依據縣(區、市)政府出臺的禁養區劃定文件,根據實地調查情況,與環保等部門共同商議,進一步分解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職責,斷定具體工作的牽頭部門,擬定禁養區內養殖場關閉或搬遷工作實施方案,并報請縣(區、市)政府批準 。實施方案主要明確各項工作責任主體、禁養區養殖場基本情況分析、關閉或搬遷光陰進度調度、基本補償標準等事項 。
【安徽省下發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養殖場的通知】3.有序推進實施 。農業部門要依據關閉或搬遷工作實施方案,聯合環保等有關部門做好催促、檢查和驗收工作 。關閉或搬遷工作要注重工作方式、主意,做到既堅定不移盡成任務,又要化解矛盾、確保穩定;既要依法關閉搬遷,又要切實保護養殖場經營者合法權利,支持引導畜牧業綠色發展 。關閉或搬遷對象要在當地村、鄉鎮進行書面公示,在地方政府網立上公開辟布 。要嚴厲對照規定的時限請求,倒排工期,掛圖作戰 , 按時消單,加快推進 , 有力有序組織實施好禁養區養殖場關閉或搬遷任務 。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要踴躍向所在縣(區、市)政府報告 , 成立由縣(區、市)黨委或政府盡職同志任組長,農業、畜牧、環保、發改、財政、住建、工商、土地、公安、紀檢等部門和鄉鎮參加的禁養區養殖場關閉或搬遷工作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加強部門協作,保障關閉或搬遷工作順利開展 。
2.做好宣傳工作 。要制定精密的政策宣講準備,全面宣傳貫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電視廣播、印制宣傳冊、發放宣傳單、進場入戶宣講等方式,做到輿論先行,大力營造氣氛,切實增強畜禽規模養殖從業人員的責任意識,強化環保意識 , 有效化解畜禽養殖業發展與污染的矛盾,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健康發展 。
3.加強調度督導 。建立禁養區養殖場關閉或搬遷工作發展月報制度 。3月28日前,各市上報所轄縣(區、市)實施方案;以后每月底前,請各市將禁養區養殖場關閉或搬遷情況文字材料及表格(附件)報送省畜牧獸醫局 。省農委將不定期組織人員赴各市開展關閉或搬遷工作督導,并將督導情況報省政府 。
安徽省農業委員會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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