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參保職工何時可享受生育保險醫療待遇?

貴陽參保職工何時可享受生育保險醫療待遇?

答:從用人單位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次月1日零時起,其參保職工按《貴陽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規定享受生育保險醫療待遇 。
【拓展內容】貴陽生育保險主要待遇有哪些?【貴陽參保職工何時可享受生育保險醫療待遇?】

 ?。ㄒ唬┎?。女職工在生育和終止妊娠期間,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享受產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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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攪品延?。參保人員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符合本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規定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

 ?。ㄋ模┪摶蹬澠家攪品延鎂貌怪?。參保職工的配偶無工作單位的,其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符合本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規定的醫療費用,按參保人員同類費用標準的50% , 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懷孕已滿28周的,產前檢查費實行定額包干,每例按800元標準(無業配偶按50%)支付,超過支付標準部分,由個人負擔;懷孕未滿28周的 , 產前檢查費實行限額支付,每例最高支付限額800元(無業配偶按50%),低于最高支付限額的費用據實支付,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 , 由個人負擔 。門診流產手術(含人工、藥物和鉗夾術)和門診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實行限額支付 , 每例最高支付限額500元 , 低于最高限額發生的費用具實支付,高于最高限額的部分,由個人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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