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面向人群+補助標準

山東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面向人群+補助標準

根據《山東省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辦法》:
【山東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面向人群+補助標準】面向人群
本辦法所稱獨生子女父母 , 是指在2016年1月1日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 。
對具有本省戶籍的獨生子女父母,按照本辦法給予獎勵扶助 。

獎勵補助
在獨生子女年滿18周歲前,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領取不少于5元的獎勵費 。
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單位職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領取不少于100元的獎勵扶助 。
無用人單位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參照國家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給予獎勵扶助 。
本省其他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扶助,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
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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