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布2019年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流動資金貸款貼息方案

四川省公布2019年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流動資金貸款貼息方案

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財政局:
為支持種豬場和規模豬場做好生豬補欄工作,穩定生豬生產,確保全省豬肉有效供應,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制定了《四川省2019年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流動資金貸款貼息方案》 , 現予印發,請各地按照相關請求詳細落實 。
一、高度器重,踴躍參加 。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要高度器重此次貼息工作,充沛認識此次貼息對穩定生豬生產、確保豬肉市場有效供應的重要意義,踴躍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貸款貼息 。
二、明確責任,抓好落實 。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要明確各自的職能職責,協同配合抓好貸款貼息工作 。對于協助企業弄虛作假,套取貼息資金的,一經查實 , 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
三、加強宣傳 , 營造氣氛 。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要通過多渠道宣傳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流動資金貸款貼息有關信息,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貼息,營造政府踴躍為生產經營主體排憂解難的良好氣氛 。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四川省財政廳
2019年7月16日
四川省2019年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流動資金貸款貼息方案
為切實穩定生豬生產,確保豬肉市場有效供應,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流動資金貸款貼息工作的通知》(農辦計財〔2019〕30號)請求 , 特制訂本方案 。
一、貼息條件和標準
(一)貼息對象及條件 。貼息對象主要是種豬場(含地方豬保種場)和規模豬場 。申請貼息的生產經營主體需在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備案(全國養殖直聯直報系統) , 其中種豬場(含地方豬保種場)應具有有效期內的種畜禽生產經營允許證,規模豬場年出欄5000頭以上 。貼息主體應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的認證用戶 。
(二)貼息光陰 。貼息光陰從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對貼息期內到期的貸款,按照實際付息光陰計算;對貼息期內尚未到期的貸款,按照貼息截止光陰計算 。

(三)貼息標準及范圍 。原則上按不高于2%的貼息率進行貼息,貼息范圍重點是用于相關企業購買飼料和購買母豬、仔豬等方面的生產流動資金 。此外,市縣財政可以通過自有財力等其他渠道調度貼息資金,但貼息比例總和不得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 。
二、貼息程序和請求
(一)發布貼息通知 。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向市(州)、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下發貼息工作通知,并在官網上公開辟布 。市(州)、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盡職通知、指導符合條件的本地生產經營主體做好貼息申請和情況核實工作 。
(二)主體提交貸款貼息申請及相關材料 。符合條件的生產經營主體應于2019年8月31日前向所在地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提交貼息申請 。提交材料包括:貸款貼息申請表、單位法人證書(重印件)、“畜禽養殖代碼”電子憑證、種畜禽生產經營允許證重印件(僅種豬場提供)、貸款合同(重印件)、貸款資金到賬證明(重印件)、支腹蔓息證明(重印件)等材料 。

申請單位對付提供的材料真切性盡職 。集團公司統一貸款再分配贈其下屬具有孤立法人資格規模養殖場的,由下屬各養殖場向所在地縣級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同時應提供集團公司貸款證明、資金分配與使用等相關佐證材料 。同一生產經營主體跨地市州建有種豬場和規模豬場,貸款資金用于多處養殖場生產經營的,由該生產經營主體統一向所在地縣級相關部門提出申請 。
(三)市縣確認并測算貼息金額 。市(州)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組織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對擬貼息的養殖場是否符合貼息條件進行核實,并對申報資料的真切性、合法性盡職 。對從事多種經營業務的企業,要嚴厲區分貸款用途,的確無法劃分的可按照產值比例核定用于生豬養殖的流動資金貸款規模 。核實無誤后,按照貼息期限和標準測算貼息金額,經生產經營主體簽字確認后逐級加蓋縣(市、區)、市(州)級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公章后匯總報送農業農村廳 。
(四)申報資料審查 。一是農業農村廳會同財政廳對市(州)報送生產經營主體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 。二是財政廳會同農業農村廳提出審核建議報財政部四川監管局(以下簡稱“監管局”)進行重核 。三是將審定的養殖場貸款貼息核定表在財政廳和農業農村廳官網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
三、貼息資金管理
【四川省公布2019年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流動資金貸款貼息方案】財政廳按照監管局重核結果 , 將貼息資金及時直接撥付到貸款企業用于接收貼息資金的銀行賬戶中,并將結算情況報監管局備案 。對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貼息資金的企業,一經查實 , 全額追歸貼息資金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對審核把關不嚴的市(縣)進行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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