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住房公積金貸款 煙臺二手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指南

煙臺市住房公積金貸款 煙臺二手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指南

煙臺二手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指南
重要提示
1、借款人應在過戶交易完成并取得新《不動產權證書》3個月內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
2、貸款申請期限不得超過所購房屋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3、申請組合貸款的需咨詢受委托銀行關于商業貸款部分的辦理流程及手續;
4、已向賣方支付全額購房款的 , 貸款不予受理;
5、直系親屬之間交易,貸款不予受理 。
應提交的材料
1.《煙臺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一式2份
填寫要求:
☆ 請使用黑色簽字筆 。
☆ 個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 。
☆ 共同借款人:指與借款人共同買房、負有共同還款義務的個人(含配偶),沒有的無需填寫 。
☆ 購房情況:所填信息均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查找 。
☆ 購房金額按買賣合同和購房發票載明金額取低填寫,首付金額據實填寫 。
☆ 申請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在申請表中的簽名需面簽 。
2.身份與婚姻證明(申請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提供)

⑴ 身份證原件;(可使用電子證照)
⑵ 戶口簿(家庭戶提供首頁和常住人口登記卡、集體戶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原件;
⑶ 婚姻狀況證明 原件,包括結婚證(可使用電子證照)、離婚證(可使用電子證照)及離婚協議書、離婚判決(調解)書等 。
☆ 配偶死亡沒有進行戶口注銷的,需提供死亡證明原件
【煙臺市住房公積金貸款 煙臺二手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指南】3.房屋買賣合同 原件
4.已付房款票據 原件
5.交易材料
⑴ 山東增值稅普通發票 (代開)原件
⑵ 稅收完稅證明 原件
⑶ 過戶后的不動產權登記證 原件(可使用電子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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