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異地就醫墊付報銷政策 河北異地就醫墊付報銷政策規定

河北異地就醫墊付報銷政策 河北異地就醫墊付報銷政策規定

預付金管理
第十七條 預付金是參保地省級經辦機構預付給就醫地省級經辦機構用于支付參保地異地就醫人員醫療費用的資金,收到的外省預付金留存省財政專戶 。資金??顚S?,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就醫地可調劑各參保地的預付金 。
【河北異地就醫墊付報銷政策 河北異地就醫墊付報銷政策規定】省內各統籌區跨省異地就醫預付金根據支出和余額情況適時歸集,原則上按可支付上年度6個月跨省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的額度核定預付金 。
第十八條 每年1月底前,省級經辦機構通過國家跨省異地就醫管理子系統下載《河北省跨省異地就醫預付金額度調整付款通知書》(見附件1)、《河北省跨省異地就醫預付金額度調整收款通知書》(見附件2),根據上年度各統籌區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支出情況,核定各統籌區本年度跨省應付預付金金額 。

第十九條 省級經辦機構通過國家跨省異地就醫管理子系統下載預付金額度調整付款通知書 , 應于5個工作日內提交同級財政部門 。省級財政部門在確認跨省異地就醫資金全部繳入省級財政專戶,對省級經辦機構提交的預付單和用款申請計劃審核無誤后 , 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劃款 。

第二十條 省級經辦機構完成付款確認時,應在國家跨省異地就醫管理子系統內輸入付款銀行名稱、交易流水號和交易日期等信息,原則上省級經辦機構應于每年2月底前完成年度預付金調整額度的收付款工作 。
第二十一條 建立預付金預警和調增機制 。預付金使用率為預警指標,預付金使用率達到70% , 為黃色預警 。預付金使用率達到90%及以上時,為紅色預警,適時啟動預付金緊急調增流程 。
第二十二條 當預付金使用率出現紅色預警時,省級經辦機構適時向國家級經辦機構報送預付金額度調增申請 。省級經辦機構收到《河北省跨省異地就醫預付金額度緊急調增付款通知書》(見附件3)、《河北省跨省異地就醫預付金額度緊急調增收款通知書》(見附件4)之后,需及時向省財政部門反饋 。

第二十三條省級經辦機構接到國家級經辦機構下發的預付金額度緊急調增通知書后,應及時提交同級財政部門 。省級財政部門在確認跨省異地就醫資金全部繳入省級財政專戶,對省級經辦機構提交的預付單和用款申請計劃審核無誤后,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預付金緊急調增資金的撥付 。原則上預付金緊急調增額度應于下期清算前完成撥付 。
第二十四條 財政部門在完成預付金額度及調增資金的付款和收款后,5個工作日內將劃撥及收款信息反饋到同級經辦機構 。
第二十五條 省級經辦機構在省級財政收款專戶信息發生變更時,要及時在國家跨省異地就醫管理子系統變更相關信息;省級經辦機構向省級財政部門提交預付單和清算單時,需同步提交《跨省異地就醫省級財政收款專戶銀行賬號明細表》(見附件5),并將專戶信息變更情況告知財政部門 。
第二十六條 省級經辦機構負責協調和督促統籌地區及時上繳跨省異地就醫預付及清算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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