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生育津貼為什么和產假天數不一樣

武漢生育津貼為什么和產假天數不一樣

【提問】
湖北省產假現在是158天,那么武漢生育津貼發放天數正常分娩為什么不是158天?為什么還是128天?
【回答】
根據武漢城市留言板上武漢醫保局的官方回復:
(一)問題原因
2021年11月26日 , 湖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款第一條規定: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再增加60天,符合產假的期限應當至產假批準之日起按照自然日連續計算,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產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經請示市醫保中心 , 目前,武漢市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仍按照原有政策執行 , 即 , 在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30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 。


注:國家局對醫?;鹗褂糜忻鞔_規定,在未接到國家局通知可以用醫?;鹬Ц对黾拥漠a假生育津貼前,各地不得自行支付 。目前武漢市仍按原規定支付生育津貼 。政策如有調整武漢市醫保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 【武漢生育津貼為什么和產假天數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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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目前武漢市生育津貼發放標準仍執行原有規定,依據《武漢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武漢市人民政府令第173號)第十五條規定:醫保經辦機構按照法規規定的標準撥付給用人單位的職工生育津貼、護理假津貼,用人單位必須用于職工在生育、產假、護理假期間內應享受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撥付的費用低于職工本人工資、福利待遇的,其差額由職工所在單位補足;高于職工本人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的,其結余歸入職工所在單位的職工福利費 。
武漢生育津貼為什么和產假天數不一樣
(截圖自武漢城市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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