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一覽 內江公益性崗位工資標準

內江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一覽 內江公益性崗位工資標準

2022內江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
【內江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一覽 內江公益性崗位工資標準】(一)公益性崗位補貼隨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動態調整 。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按內江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對城鄉環衛、道路養護等工作環境差、勞動強度大的公益性崗位,可根據內財社〔2019〕140號文件提高補貼標準 。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適當提高公益性崗位人員的薪酬待遇,超出補貼標準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 。

(二)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按照用人單位為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補貼標準不超過60%繳費檔次 。
(三)用人單位將首次安置期滿的公益性崗位人員轉為本單位勞動合同制用工 , 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照川人社發〔2021〕3號文件第十五條給予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如屬再次安置人員轉為本單位勞動合同制用工 , 則不能享受 。
(四)鄉村公益性崗位設一、二兩個檔次 。一檔崗位補貼原則上不高于內江市最低工資標準,二檔崗位補貼原則上不超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30% 。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明確開發檔次數量及補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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