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最低社保標準 珠海低保標準是多少?

珠海市最低社保標準 珠海低保標準是多少?

珠海低保標準是多少?
香洲區、金灣區、斗門區、高新區、鶴洲新區(籌備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1180元/人/月,城鄉補差水平分別不低于698元/人/月和585元/人/月;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照不低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6倍確定(即1888元/人/月) 。【珠海市最低社保標準 珠海低保標準是多少?】

珠海低保申請條件
1.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低保:
(1)具有本省戶籍;
(2)前6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戶籍所在地的低保標準,且申請當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低保標準的 。
2.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以及3級、4級智力殘疾人和精神殘疾人,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3年以上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父母不能履行撫養義務的兒童等特殊人員,可以單獨提出申請 , 參照上述方式確定保障對象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