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居家養老政策 佛山高明區社區居家養老政府補貼

佛山市居家養老政策 佛山高明區社區居家養老政府補貼

【佛山市居家養老政策 佛山高明區社區居家養老政府補貼】《佛山市高明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目前正在公示 。全區擬加快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鼓勵鎮(街道)、村(社區)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 。
意見稿指出 , 高明各鎮(街道)應當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結合實際建設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開展多種形式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各鎮(街道)應設立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基礎上 , 提供短期托養、日間照料、上門照護等養老服務功能 。同時區民政局將制定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運營指南 , 統一名稱和標識 。
各村(社區)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可由村(社區)自主管理,也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整體或分項目委托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運營 。鼓勵養老機構運營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 , 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照護、日間照料、短期托養等專業化服務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滿足多層次、多樣化、個性化的養老服務需求 。其中 , 各鎮(街道)開展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項目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選定服務機構,由確定的服務機構為服務對象提供上門服務 。

即日起至2月21日,公眾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
聯系人:嚴小姐,聯系電話:0757-88661351;

電子郵箱:qmzj@gaoming.gov.cn;
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滄江路和平巷10號高明區民政局養老服務和慈善事業股,郵編:52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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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條件:
根據意見稿,在高明區行政區域內居住的60周歲及以上老人可申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老人不納入服務范圍:
1、患有傳染性疾病的;

2、患有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穩定的;
3、入住養老機構的老人不得享受居家養老服務 。
注:具有高明區戶籍且在高明區行政區域內居住,符合三個檔次的九種老人,可申請享受相應的居家養老服務政府補貼 。
二、補貼標準:
2022年高明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標準為:第一檔次為每人每月300元,第二檔次為每人每月200元,第三檔次為每人每月100元 。
2023年1月起高明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標準為:第一檔次為每人每月400元,第二檔次為每人每月300元 , 第三檔次為每人每月200元 。
三、申請方式及材料:
符合申請補貼條件的老年人(或其委托人)應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并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和相關佐證材料,經調查、審核、公示和確認后方可納入服務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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