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松江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上海松江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松江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建部[2012]第11號令)、《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滬房規范〔2021〕5號)和其他有關規定:
【上海松江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松江區公租房申請條件】申請本區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主申請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
2、已與本市就業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 。

申請本區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全體成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2、申請時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策 。
本區各類引進人才(由區人保部門認定)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區人才辦開具的引進人才相關證明;
2、引進人才所在工作單位擔保證明;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引進人才工作單位在松江區,但其戶籍地位于本市其他區的,其戶籍地住房可不計建筑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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