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市產假新規定 咸陽產假規定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結婚登記前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在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假期十天 。
職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六十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天 , 夫妻異地居住的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天 。女職工參加孕前檢查的,在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十天 。【咸陽市產假新規定 咸陽產假規定】

女職工生育三孩的 , 在前款規定的產假基礎上增加產假十五天,男方增加護理假十天 。

女職工生育孩子滿一周歲前,所在單位應當嚴格依照國家和本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有關規定保證哺乳時間并提供哺乳條件 。所在單位確因特殊情況無法保證哺乳時間并提供哺乳條件的,經單位與本人協商,可以給予三個月到六個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比照生育津貼標準發給津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 。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
推行父母育兒假制度 。符合政策生育或者依法收養子女的,在子女三周歲以內,每年給予父母雙方各累計十天的育兒假 。
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期間按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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