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職工醫保 保定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有哪些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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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個人賬戶
《通知》規定,個人賬戶不得用于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養生保健以及國家、省規定的不予支付的其他費用;個人賬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 , 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 , 參保職工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在職轉退休,從辦理之日下一個繳費周期起為其變更個人賬戶劃入額度和辦法;職工調離省本級或死亡,終止醫療保險關系時,參保單位或個人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 完成個人賬戶余額劃轉或撥付;異地安置退休、異地長期居住和常駐異地工作的參保職工,原則上個人賬戶余額不予一次性撥付 。按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5.5%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不建立個人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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