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全省通辦需要什么材料?

莆田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全省通辦需要什么材料?

莆田市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全省通辦
當事人需要提交的證件材料
【莆田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全省通辦需要什么材料?】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
除此之外,還應當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 。
實施時間和范圍
福建省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全省通辦”自2021年11月1日起實施 。
“全省通辦”適用于省內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即將男女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省的內地居民結婚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放寬到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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