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經開區企業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事項辦理明細及要求

九江經開區企業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事項辦理明細及要求

關于九江經開區企業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事項辦理明細及要求
一、適用對象
1.原5個特困行業企業及擴大實施范圍的17個困難行業企業 。以產業鏈供應鏈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制造業企業為重點 。
2.今年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此次緩繳,只緩繳單位繳費部分 。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義務 。對未按時足額繳納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的企業,暫停緩繳資格 。

二、緩繳期限
所有參保企業的企業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特困行業及擴大范圍困難行業的工傷和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工傷和失業保險緩繳期限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 。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

三、辦理程序
緩繳社會保險費堅持自愿原則 , 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 , 可根據自身情況到相應社保經辦機構窗口或者通過“江西人社網上辦事大廳”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 。對生產經營困難、所屬行業類型等適用條件 , 可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出具符合條件的書面承諾 。
四、辦理時限
本次再次告知,從提出申請的當月起開始緩繳,緩繳結束時間不順延 。

五、補繳要求
【九江經開區企業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事項辦理明細及要求】參保單位緩繳費款可以分期補繳,也可一次性補繳 。養老保險費緩繳期為2022年4月、5月、6月、7月、8月、9月的,最遲應分別在2023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征期內補繳到位;緩繳期為2022年10月及以后的,最遲應在2023年6月征期內補繳到位 。工傷、失業保險費補繳,最遲應在2023年6月征期內補繳到位 。逾期未繳的,對已緩繳的社會保險費從應補繳到位的次月1日起加收滯納金 。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
六、待遇處理
緩繳期限內,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 , 或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停?;蜿P系轉移的 , 企業應先為其補齊緩繳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緩繳失業保險費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不影響參保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等相關待遇 。緩繳工傷保險費不影響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
聯系方式:
經開區社保辦事大廳 聯系電話:8361519
出口加工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8799115
城西港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8798996
汽車工業園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8907088
經開區稅務局辦稅服務廳 聯系電話:836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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