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張家口公租房租住需要注意什么

張家口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張家口公租房租住需要注意什么

張家口公租房注意事項
1、公共租賃住房只限承租人租住,承租人應當按合同約定合理使用住房 。
不得出借轉租或者閑置,不得擅自對住房進行二次裝修改變原有使用功能內部結構及配套設施,不得用于從事經營活動或者違法活動,不得損毀破壞房屋和配套設施 。損毀破壞房屋和配套設施的 , 應當負責維修或者照價賠償 。
2、承租人應當及時繳納租金和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 。

承租人拖欠拒不支付的 , 依合同約定處理,也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或抵押金中直接劃扣 。承租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 , 由用人單位同出租人簽定擔保責任書,對拒不繳納租金等相關費用和滯納金的,由用人單位履行擔保責任先行墊付,再由用人單位向承租人追繳 。
3、公共租賃住房合同期滿承租人應當結清租金 , 清退私人物品,通知出租人查驗房屋并辦理退房手續 。

承租人在租賃合同執行期間,可以提前退房 。如有室內設施設備損壞的,在抵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繳納 。
【張家口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張家口公租房租住需要注意什么】4、承租人的家庭收入、人口、財產和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動超過規定條件的 , 應當書面告知當地住房保障部門 。
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發生變動時,申請單位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當地住房保障部門 。住房保障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保障對象的有關信息進行審核 , 并根據保障對象告知的信息和審核的結果作出延續調整或者終止住房保障的決定 , 并于下月起執行 。

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承租人購買、受贈、繼承或者租賃其他住房的;
(二)獲得其他形式城鎮住房保障的;
(三)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的;
(四)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內居住的;
(五)不再符合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條件不告知的或者經催告拒絕退出的;
(六)采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欺騙方式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
(七)承租人未按合同約定合理使用住房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租賃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
承租人具有第三項至第八項行為的 , 記入張家口市數字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 , 5年內不得申請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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