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供暖溫度不達標應退費標準 大連市供暖不達標退費標準

大連供暖溫度不達標應退費標準 大連市供暖不達標退費標準

大連供暖溫度不達標應退費標準:
因供熱單位責任造成用熱戶居室溫度不達標的,經測溫,用熱戶居室溫度在16℃(含16℃)以上18℃以下,供熱單位按認定不合格天數收費額的40%向用熱戶退費 , 用熱戶居室溫度在16℃以下,按認定不合格天數收費額全額退費 。

供熱單位測溫,時間間隔不得少于5天,經測溫,用熱戶居室溫度1次不達標的,按2天退費;2次測溫不達標的,按10天退費;一個月內3次(含3次)不達標的,按30天退費;供熱期內超過3個月 , 視為全供熱期不達標,按全額采暖費退費 。

供熱主管部門或供熱管理辦公室測溫,時間間隔不得少于5天,用熱戶居室溫度不達標的,1次視為5天不達標,按10天退費;一個月2次(含2次)不達標的,視為全月不達標,按30天退費;供熱期內超過3個月 , 視為全供熱期不達標 , 按全額采暖費退費 。

如何退費
【大連供暖溫度不達標應退費標準 大連市供暖不達標退費標準】退費金額的計算公式是:退費金額=交費總額÷供熱期天數×不達標天數×退費比率
供熱期結束后1個月內,用戶持《室溫檢測記錄單》或由法定計量檢測機構出具的室溫檢測報告、收據,到供熱單位辦理退費手續 。供熱單位應及時為用熱戶辦理退費 , 如供熱單位不按規定退費,市、縣(區)供熱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和城市供熱質量保證金使用相關規定執行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