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門診特殊病種 張家口門診特殊病政策

張家口市門診特殊病種 張家口門診特殊病政策

張家口醫療保險特殊病管理
一、門診特殊病辦理
門診特殊病鑒定工作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每季度組織一次 。凡參保并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參保人員 , 患以上一種疾病的,需填寫《張家口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審批表》,并提供相關的疾病資料(診斷證明、住院病歷、檢查化驗單等復印件),由個人申報 。申報時間為每年3月1-10日、6月1-10日、9月1-10日、12月1-10日的正常工作日,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接收申報資料初審后,通知門診特殊病的鑒定時間和地點 。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過組織定點醫院專家,按照《張家口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鑒定標準》鑒定,符合門診特殊病鑒定診斷標準的將列入門診特殊病管理范圍,同時發放《張家口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就醫證》,自發證之日起開始享受待遇 , 發證之前發生的門診特殊病費用不予報銷 。
二、門診特殊病管理

1、定點醫院選擇:患者根據本人情況,在市域內定點醫院中可選擇一家醫院作為門診特殊病就醫的定點醫院;已辦理異地居住就醫手續的人員,可從其報備的醫院中選擇一家作為門診特殊病就醫的定點醫院 。
患者選擇定點醫院就醫滿一年,方可申請辦理定點醫院的變更 。
2、門診特殊病就診:患者就診時需出示《張家口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就醫證》和社會保障卡(或醫???、證),定點醫院接受患者就診時,需認真核實身份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 并做好政策的解釋說明工作 。

3、門診特殊病用藥和檢查:要嚴格執行《張家口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用藥和診療目錄,不得出借門診特殊病就醫證,也不得冒用他人名義檢查治療 。如有違反,一經查實,除按《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意見》進行責任追究外,還要暫停門診特殊病待遇一年 。
4、門診特殊病患者報銷用藥單處方開具,不得將本病種自費用藥、非本病種用藥與報銷用藥開在同一張處方上 。
5、門診特殊病用藥量:口服用藥每次不得超過15天量 , 肌注或靜脈注射用藥每次不得超過7天量 , 中草藥每次不得超過7天量 。對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 , 口服用藥量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0天量,醫師應當注明理由以備檢查 。
【張家口市門診特殊病種 張家口門診特殊病政策】6、門診特殊病費用結算:在定點醫院就診的患者,發生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的費用 , 不設起付標準 , 直接在定點醫院結算 , 報銷比例按規定執行 。應由醫?;鹬Ц兜牟糠?nbsp;, 醫院先墊付,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再按月支付給醫院 。
辦理異地居住就醫的參保人員,門診特殊病費用由參保人員先行墊付,再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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