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居住落戶政策 臨淄區戶口遷移政策

淄博居住落戶政策 臨淄區戶口遷移政策

淄博居住落戶政策
【淄博居住落戶政策 臨淄區戶口遷移政策】一、在我市城鎮購買住宅或公寓且在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申請在房屋所在地落戶 。
二、在我市城鎮購買國有劃撥土地上住宅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申請在房屋所在地落戶 。

三、租住政府公共租賃住房、廉租房的,可申請在其住房地址落戶 。
四、租賃城鎮個人住房的 , 經房主同意可申請在租賃住房地址落戶(房屋地址無戶口登記);房主不同意落戶房屋地址的,可落戶社區集體戶 。
五、按照“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常住戶口”的原則,居住在城鎮區域其他居民住宅的,可申請在居住地社區集體戶落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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