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租賃補貼申領條件一覽 天津市住房租賃補貼條件

天津住房租賃補貼申領條件一覽 天津市住房租賃補貼條件

住房租賃補貼申請條件:
住房租賃補貼(一類):
1.具有市內六區城鎮家庭戶且家庭人口在2人(含)以上;
2.家庭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重殘或雙殘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340元(含);

3.家庭人均認定住房使用面積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財產低于5萬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資格) 。
注: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或已領取住房租賃補貼(二類、三類)的家庭 , 符合上述條件的,可申請住房租賃補貼(一類) 。【天津住房租賃補貼申領條件一覽 天津市住房租賃補貼條件】

住房租賃補貼(二類):
1.具有本市城鎮家庭戶(含城鎮集體戶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870元(含);

3.家庭人均認定住房使用面積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財產低于5萬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資格) 。
注: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條件的,可申請住房租賃補貼(二類) 。
住房租賃補貼(三類):
1.具有本市城鎮家庭戶(含城鎮集體戶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3300元(含);
3.家庭人均認定住房使用面積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財產低于5萬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資格) 。
注: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條件的,可申請住房租賃補貼(三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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