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停業登記辦理指南

寧波停業登記辦理指南

申請條件:
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停業的,應在停業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納稅人停業期滿不能及時恢復生產經營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辦理延長停業登記,稅務機關按規定辦理 。
【寧波停業登記辦理指南】辦理材料:

(一)《停業復業報告書》(一式二份);
(二)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三)《發票領用簿》及未驗舊、未使用完的發票 。
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期限:即辦
聯系電話:12366
辦理流程:納稅人→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受理
納稅人注意事項:
納稅人停業未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停業登記的,應視為未停止生產經營;納稅人在批準的停業期間進行生產經營的 , 應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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