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單位可以主張工期順延

【什么情況單位可以主張工期順延】有書面記錄的下列情形,施工單位可以主張工期順延 。
1、建設單位未按照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
2、建設單位未按照約定支付預付款、進度款 , 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
3、建設單位指定的代表未按照約定提供指令、批準,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
5、一周內,非施工單位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
6、發生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的要素是無法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 。一旦發生 , 要積極采取措施,阻止和預防擴大損失,要及時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和時限報告 。
7、隱蔽工程在隱蔽前 , 施工企業發出檢查通知,建設單位未及時檢查 。
8、建設單位未按照約定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等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條
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 , 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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