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檢察院一般提審幾次

到檢察院一般提審幾次是沒有規定的,但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 ,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
【到檢察院一般提審幾次】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