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國有資產罪新規定如何處罰

【私分國有資產罪新規定如何處罰】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條私分國有資產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 , 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 ,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 , 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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