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鹽城市大豐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 三 )


四、保障措施
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是一項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工作 。為切實做好2021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區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和各學校校長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指導、協調、督查全區的招生工作 。各鎮(街道、園區)和區直學校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強化組織領導,落實管理責任,切實規范招生和辦學行為 。各學校應提前將招生政策、時間、條件和要求等向社會公布,爭取各方面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學校招生工作實行校長“一把手”負責制,暑期招生期間,各校要明確專人值班,做好招生接待、咨詢、轉學手續辦理等工作 。要樹立服務意識,相關事宜要一次性告知清楚,避免學生家長來回奔波,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工作的滿意度 。
區教育局將逐步開發建設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平臺,建立招生入學信息發布與預警機制,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各學校也要通過宣傳櫥窗、公示欄、校園網、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向社會公開本校招生入學相關信息,暢通信息知曉渠道,確保招生信息公開透明 。
各學校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相關的筆試、面試(談)、評測,不得將競賽成績、獲獎情況或者考級證書作為入學的條件和編班的依據,不得以任何名義分設重點班、快慢班、強化班、實驗班等,新生實行隨機均衡編班,嚴格按照省定標準控制班額,條件允許的學校可推行小班化教學 。
我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招生計劃、班額及學生學籍由區教育局扎口管理 。各學校要切實推進“陽光招生”,堅決貫徹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和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2021〕1號)文件精神,嚴肅招生紀律,嚴格問責制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杜絕徇私舞弊行為的發生 。區紀委監委第十派駐紀檢監察組將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對在招生工作中嚴重違規、違紀的學校主要負責人及其責任人,將予以嚴肅查處 。
本意見的解釋權在鹽城市大豐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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