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黃海明珠大學生獎學金

鹽城黃海明珠大學生獎學金(試行)詳情:
一、獎學金概況:
黃海明珠大學生獎學金由鹽城市人民政府出資設立,為高校最高等次獎學金,原則上每年安排600萬元,用于獎勵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以下簡稱“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所需資金納入市財政預算 。
二、名額分配:
【鹽城市黃海明珠大學生獎學金】
“黃海明珠大學生獎學金”名額原則上不超過高校各學段畢業年級學生數的2%,總量不超過450名 。具體分配名額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高校類別、辦校層次、在校本專科人數等因素確定;在分配名額時,適當向契合我市主導產業、特色農業等專業學生傾斜;駐鹽高校與我市有正式合作協議的學院原則上每年按學生數的10%安排名額,但每個學院不超過10個名額(包含在每年450個名額內,但不占所屬學校應安排名額) 。
三、注意事項:
參與“黃海明珠大學生獎學金”評審的學生可在同年度內申報其他類別獎助學金,但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僅可獲得一次“黃海明珠大學生獎學金”,超出基本修業年限的,則不再具備參評資格 。服滿兵役回校的學生其修業年限重新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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