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鹽城濱海縣學費補償辦理指南 鹽城市濱海縣高中學費

濱海縣學費補償辦理:
一、學費補償政策實施范圍
濱海縣的農村地區(不含縣級政府駐地鄉級行政區)
二、學費補償資格申請
符合學費補償規定的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于就業之日起18個月內登陸江蘇省資助業務管理系統(點擊進入)在線申請,掃描上傳相關材料原件,并提供紙質材料至就業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備案,2022年6月30日前各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

三、就業單位變動申請
學費補償資格審核通過的畢業生,就業單位發生變動且變動后仍符合學費補償規定的,應于變動后3個月內在江蘇省資助業務管理系統中申請,并向所屬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江蘇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變動申請審批表》,材料和審核要求參照初次資格申請審核執行 。
四、資金撥付申請
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額度按其在讀期間實繳學費金額分學年確定 。2022年6月15日之前,在學費補償政策實施范圍基層單位連續就業期滿36個月的學費補償對象(含在基層單位就業滿36個月但現已離開基層的人員),按程序申請學費補償資金撥付,并提供紙質材料到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備案 。
凡材料缺失、無效或不完整的,服務期未滿36個月中止在基層單位就業或者未連續在基層單位就業的,以及未在規定時限內申請確立學費補償資格的一律不得撥付學費補償資金 。
五、受理地點及聯系方式
濱海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0515-8423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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