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住證沒滿半年怎么辦居住證 青島沒住滿半年能辦理居住證嗎

青島沒住滿半年,但明確預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就可以申領居住證 。
【暫住證沒滿半年怎么辦居住證 青島沒住滿半年能辦理居住證嗎】居住證辦理條件
流動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青居住半年以上,或明確預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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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
2.合法穩定就業或合法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相關材料 。
(1)以合法穩定就業為由申領的,提交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保“五險”單據、單位調動文書、錄聘用證書、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等材料之一的;
(2)以合法穩定住所為由申領的,提交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備案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材料之一的;
(3)以連續就讀為由申領的,提交學生證、入學通知書、學籍登記證明、或者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等材料之一的 。
備注:
對于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中查詢不到信息的、 沒有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不能辦理流動人口居住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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