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廣州黃埔區人才住房第二批分配原則

分配原則
(一)本次房源分配按高層次人才,杰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其他人才順序進行分配 。
(二)在滿足高層次人才,杰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需求后,豐樂居公寓優先向區內一線醫護人員,重點科技、工信、商貿服務企業,魚珠片區重點企業的其他人才供應,并按申請先后順序進行分配;佛倫斯中心則優先向區內一線醫護人員以及注冊地在中新廣州知識城的重點科技、工信、商貿服務企業供應,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則進行分配 。若兩個房源在分配后仍有剩余,可向其他符合條件的單位供應,并按申請先后順序進行分配 。

【2022廣州黃埔區人才住房第二批分配原則】(三)當供小于求或房源戶型面積超過租金補貼面積標準時,可安排多個員工居住 。
其他規定
(一)豐樂居公寓(蘿崗至泰廣場店)由廣州豐樂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管理,承租人或承租單位與廣州豐樂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合同 。佛倫斯中心房源由廣州市佛倫斯服飾有限公司負責管理,承租人或承租單位與廣州市佛倫斯服飾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合同;
(二)具體計租日以入住通知為準,在入住通知規定期間未辦理簽約及繳納租金等手續的,視為放棄本次分配結果 。棄租或承租未滿3個月退租的個人或單位,自棄租或退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再受理其人才住房申請 。
(三)承租對象對申請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一經發現,將依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人才住房管理辦法》等規定進行處理 。
(四)已承租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的,應在辦結人才住房入住手續之日起1個月內騰退原租住房源;逾期不退的,收回所承租的人才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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