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區學校施教區的確定和學生所屬施教區的認定

學校施教區的確定和學生所屬施教區的認定(泰州市區)
(一)根據各學校的辦學條件、辦學規模及各區域的生源情況劃定學校施教區 。
(二)確定入學新生所屬施教區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學生與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保持一致 。
(2)戶籍住址、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坐落地和實際居住地保持一致 。
(3)申請入學學生的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須于今年7月16日前辦理好房屋產權及戶籍手續,并實際居住 。
(三)繼續實行學段管理制度 。
從2019年起,學段內(小學6年或初中3年),學校對施教區內同一住房只提供一個學位(同一家庭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可以入學) 。
(四)有下列情況的,憑相關材料,可按照劃定的施教區入學:
1.父母在城區確無自有住房(家長向接受報名的學校提出無房核查申請,由學校組織統一核查),長期實際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戶口一直都與老人在同一戶籍,且從未遷移過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坐落地與戶籍地址一致,此房產可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
2.革命烈士、現役軍人(含武警)、消防救援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公派出國人員、當年度軍隊轉業安置人員、高層次人才及對泰州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其子女當年入學,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批準后統籌安排 。
【泰州市區學校施教區的確定和學生所屬施教區的認定】3.對當年(從2020年9月1日起計算)支持舊城改造,按期拆遷的拆遷戶子女,因拆遷安置暫未搬進新居的,可安排在被拆遷地或安置地施教區內學校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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