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23年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有關數據的通告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統計局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公布2022年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浙人社發〔2022〕86號)、《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杭州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關于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費率的通知》(杭醫?!?022〕41號)等文件規定 , 現將2023年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有關數據公布如下:【關于公布2023年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有關數據的通告】
一、參加杭州市職工醫保的靈活就業人員 , 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個人賬戶的每月繳費基數和劃賬基數為3957元 , 即:79133元(2020年浙江省非私營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60%÷12月=3957元/月 。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375.92元 , 即:3957元/月×9.5%(含生育保險0.6%)=375.92元/月 , 其中持有效期內《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證》的人員為187.96元/月 。

二、不符合職工醫保退休繳費年限規定的參保人員 , 按規定選擇一次性補繳職工醫保費至規定年限的 , 其補繳標準為每人每月590.9元 , 即:79133元×8.9%÷12月(職工醫保費)+48元÷12月(大病保險費)=590.9元/月;按規定選擇按月繳納職工醫保費的 , 其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352.17元 , 即:3957元/月×8.9%=352.17元/月 , 其中持有效期內《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證》的人員為176.09元/月 。
以上數據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國家、省另有規定的 , 從其規定 。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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