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指南

沈陽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指南
一、補助對象
以下11類登記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
①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②低保家庭成員;③殘疾人;④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⑤現役軍人配偶隨軍后無工作的;⑥享受定期定量撫恤和生活補助的優撫對象;⑦烈屬;⑧登記失業人員中距法定退休年齡1年以內的(簡稱“4959”人員);⑨脫貧勞動力;⑩農村低收入勞動力;?省政府文件規定的其他參照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相關政策人群 。
二、補助條件
登記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申報靈活就業后 , 本人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 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
三、補助標準
就業困難人員實現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 , 符合條件的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給予定額補貼 , 對于繳納單項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 , 可申請享受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單項補貼每人每月100元 ?!?959”人員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補貼 , 其他人群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
四、申報資料
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持以下材料向戶籍所在社區提出申請:
1.零就業家庭成員 。持戶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零就業家庭審批表 。
2.低保家庭成員 。持有效期內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 。
3.殘疾人 。持本人殘疾人證、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 。
4.單親撫養未成年者 。持本人的離婚(喪偶)相關證明 , 戶口簿證明撫養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 及本人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 。
5.現役軍人配偶隨軍后無工作的 。持部隊政治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和結婚證 , 配偶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和就業創業證 。
6.享受定期定量撫恤和生活補助的優撫對象 。持民政部門發放的定期定量撫恤金補助證明 , 及本人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 。
7.烈屬 。指烈士的直系親屬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或撫養烈士成長的其他親屬 。持《革命烈士證明書》及烈屬與烈士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及烈屬失業人員的本人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 。
8.登記失業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1年以內人員 。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 。
9.脫貧勞動力 。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法定勞動年齡內 , 有勞動能力、就業意愿的未就業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脫貧人口 。
10. 農村低收入勞動力 。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法定勞動年齡內 , 有勞動能力、就業意愿的末就業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 , 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農村低收入人口 。
11.上述人員另需提供社會保險編號(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 并填報《沈陽市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認定表》(表樣見附件 , 戶口所在地社區提供) 。
五、辦理流程
申報→審查→匯總上報→撥付補貼資金
六、申報時間及工作時限
工作時限:每半年第一個月申請數據審核 , 數據審核結束后按享受補貼人員戶籍所在地信息 , 將數據分發各區縣(市)人社部門 , 90個工作日內發放上年度下半年補貼 , 7月1日起90個工作日內發放當年上半年補貼 。
七、受理部門
申請人員戶口所在地社區 , 部分區縣為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八、聯系方式
沈陽市人力資源服務與行政執法中心:024-3140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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