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課外輔導機構的疫情期間收費有什么要求?

問:
之前看到了對幼兒園的收費標準要求,現想了解一下,對早教機構,課外輔導機構的收費是不是采取一樣的要求,已經交了費用的,現在因為疫情原因不打算上了,有沒有相應的退費政策可以參考 。
答:
早教機構和面向中小學的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有所不同,根據《江蘇省培訓收費行為規范》蘇價規(2018)8號的規定: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財務與資產管理的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有關退費可參考以下辦法實施: 1、因培訓機構自身原因造成培訓對象退學的,培訓機構應當退還扣除實際發生費用的剩余費用;2、培訓對象提出退學的,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培訓合同的約定辦理 。培訓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退還扣除實際發生費用的剩余費用 。
【南通課外輔導機構的疫情期間收費有什么要求?】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意見》國辦【2018】80號文件精神,相關收費等方面的問題,可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如果是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機構,我們將配合做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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