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21年初中招生 南通2021年中考招生錄取政策

招生錄取:根據省教育廳下發的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招生錄取的有關文件規定,全市中招錄取工作在南通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管理系統平臺上統一實施網上錄取 。
一、招生計劃
市教育局統籌編制全市中等學校招生計劃 。普通高中、民辦高中、職業類(含技工學校)招生計劃于 5 月 20 日前完成編制,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發布并印制《中招指南》供考生填報志愿使用 。未列入招生計劃的單位和專業不得在全市招生 。
二、錄取投檔原則
錄取嚴格按考生填報志愿進行投檔,志愿分為平行志愿和傳統志愿 。
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愿” 。平行志愿的投檔具體辦法是: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D 等志愿,被檢索學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分數的學校,即向該學校投檔,如沒有出現符合投檔分數的學校,則不能投檔 。上述過程完成后,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學校投檔機會 。如果考生檔案投到某學校后,因故被退出,將不再補投到該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學校 。
傳統志愿投檔原則是“志愿優先、遵循分數” 。傳統志愿填報設置了第一學校志愿、第二學校志愿等學校志愿 。投檔時,按志愿順序先將考生按學校志愿分開,再將填報同一學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分數高低排隊投檔 。如果某考生第一志愿落選,即使考生的分數達到或高于第二志愿所報學校的投檔分數線,也只有在這所學校第一志愿沒有錄取滿額的情況下,才有可能被投檔 。
三、招生錄取要求
全市中等學校招生錄取一律在中考后進行 。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中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考生填報志愿,分批次擇優錄取 。各地招考部門要嚴格執行招生錄取審批程序,嚴禁無計劃招生、無志愿招生、不按招生政策規定招生和不按考生志愿錄取 。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實行同步招生,堅持屬地招生原則,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縣域招生,在屬地范圍內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普通高中,可提出申請并經南通市教育局同意后,根據招生計劃在市域范圍內招收填報普通高中志愿而未被高中學校錄取的學生,其中考成績原則上不低于當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師范學校、職業學校對本校的招生錄取,須統一提出對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要求 。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和自主招收特長生,須首先按招生學校對綜合素質的等級要求確定候選推薦生、特長生名單,然后按規范程序進行推薦和招生 。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招生錄取綜合素質評價必備條件為:①、②兩項指標達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項指標中至少有兩項達到 A 級,其余指標不低于 B 級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綜合素質評價必備條件為:①、②兩項指標達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項指標中至少有兩項達到 B 級,其余指標不低于 C 級 。學業測試等級要求是生物、地理不低于 C 級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綜合素質評價必備條件為:與招生學校特色相對應的綜合素質評價項目的等級為 A,其余項目的等級必須達到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要求 。職業類學校招生錄取綜合素質評價必備條件為:①、②兩項指標達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項指標至少有三項不低于 C 級 。普高和職校招生在以上條件基礎上可另行提出相應的錄取等級要求 。【南通市2021年初中招生 南通2021年中考招生錄取政策】
四、各類學校錄取
1.師范生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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